26-1 調整(LENGTHEN)長度

調整長度(LENGTHEN)命令用來調整線段或是弧長的長度。
1、下拉選單 :[修改]→[調整長度]
2、工具列圖示:
3、功能區面板:[開頭]→[修改]→[調整長度]
4、命令:LENGTHEN

命令:_LENGTHEN
編輯長度:動態(DY)/增量(DE)/百分比(P)/總計(T)/<選擇物件列示長度>: dy
模式(M)/復原(U/<請選取要變更物件>:(選取物件後按Enter)
指定新終點:P3
模式(M)/復原(U)/<請選取要變更物件>:(Enetr)

選項說明
動態(DY)動態拖曳長度
增量(DE)輸入要增加的長度
百分比(P)輸入要增加的長度百分比
總計(T)輸入增加後的總長度

26-2 拉伸(STRETCH)命令

拉伸(STRETCH)命令,可以伸長物件框選的部分。
如果框選物件的全部,就只是會移動物件而不能拉伸。
另外,像圓,橢圓及圖塊等物件,是無法拉伸的。
1、下拉選單:[修改]→[拉伸]
2、工具列圖示:
3、功能區面板:[開頭]→[修改]→[拉伸]
4、命令:STRETCH

命令:_STRETCH
由框選或多邊形框選,選取要拉伸的物件… 請選擇物件: P1
請輸入相對角點: P2
設定中的物件:1
請選擇物件: (Enter)
請指定基準點 或[位移(D)]<位移>: P3
請指定第2 點 或<使用第1點作位移>: P4

26-3 分解(EXPLODE)命令

分解(EXPLODE)命令用來分解較複雜的物件。

1、 下拉選單:[修改]→[分解]
2、 工具列圖示:
3、 功能區面板:[開頭]→[修改]→[分解]
4、 命令:EXPLODE

命令:_explode
請選取要分解的物件: P1(選取物件)
設定中的物件:1
請選取要分解的物件: (Enter)
1 已找到

26-4 點型式

繪製[點]物件時,為了標示點物件,會設定點物件的型式。

繪製[點]物件

1、 下拉選單:[繪製]→[點]
2、 工具列圖示:
3、 功能區面板:[開頭]→[繪製]→[點]
4、 命令:POINT

設置點型式

1、 下拉選單:[格式]→[點型式]
2、 工具列圖示:
3、 功能區面板:[開頭]→[工具程式]→[點型式]
4、 命令:DDPTYPE
點選想要的點型式後,繪製[點]物件時,就會依照設置的點型式顯示。

命令;point
設定(S)/重(M)/<點位置>: m
設定(S)/<點位置>: P1
設定(S)/<點位置>: P2
設定(S)/<點位置>: P3
設定(S)/<點位置>: P4
設定(S)/<點位置>: (Enter)

26-5 等分(DIVIDE)命令

在物件上以指定的數量標示分隔點。
1、 下拉選單:[繪製]→[點]→[等分]
2、 工具列圖示:
3、 功能區面板:[開頭]→[工具程式]→[等分]
4、 命令:DIVIDE

命令:divide
請選取要等分的物件: (選取物件)
請輸入分段數目 或[圖塊(B)]: 12

26-6 等距(MEASURE)命令

在物件上以相同距離標示分隔點。
1、下拉選單:[繪製]→[點]→[等距]
2、工具列圖示:
3、功能區面板:[開頭]→[工具程式]→[等距]
4、命令:MEASURE

命令:measure
請選取要等距的物件: (選取物件)
請指定分段長度 或[圖塊(B)]: 40

26-7 邊界聚合線(BPOLY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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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物件的邊界輪廓建立聚合線。

1、下拉選單:[繪製]→[邊界聚合線]
2、工具列圖示:
3、功能區面板:[繪圖]→[邊界聚合線]
4、命令:BOUNDARY 或 BPOLY

命令:bpoly
_BOUNDARY
請點選內部點: P1
選擇看得到的物件… 已找到 17 物件。
正在分析選取的區域… 已找到邊界。
請點選內部點: (Enter)
BOUNDARY 已建立 1 聚合線。

26-8 面域(REGION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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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域可以建立封閉的2D曲面物件。
命令:REGION

命令:_region
選取物件: P1(選取物件)
設定中的物件:1
選取物件: (Enter)
已萃取1 迴路。
1 面域已建立。

26-9 修訂雲形(REVCLOUD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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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訂雲形通常用於註解圖面物件。

1、下拉選單:[繪製]→[修訂雲形]
2、工具列圖示:
3、功能區面板:[繪圖]→[修訂雲形]
4、命令:REVCLOUD

命令:_REVCLOUD
請指定最小弧長:0.5000 最大弧長:0.5000
型式:一般
請指定起始點 或[弧長(A)/物件(O)/型式(S)]<物件>:

選項說明
弧長(A)設定修訂雲形的弧長
物件(O)選取要轉換成修訂雲形的物件
型式(S)設定修訂雲形的型式

26-10 遮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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遮蔽(WIPEOUT)命令用於繪製遮蔽物件,以遮蔽部分圖面。
1、下拉選單:[繪製]→[遮蔽]
2、工具列圖示:
3、功能區面板:[繪圖]→[遮蔽]
4、命令:WIPEOUT

命令:wipeout
請指定第1點 或[線(F)/聚合線(P)]<聚合線>: P1
下一個點: P2
下一個點 或[復原(U)]: P3
下一個點 或[關閉(C)/復原(U)]: P4
下一個點 或[關閉(C)/復原(U)]:

選項說明
框線(F)決定遮蔽物件的框線是否顯示
聚合線(P)選取要轉換成遮蔽物件的聚合線物件
關閉(C)第1點連接最後1點成為封閉區域物件